娃酷网 |[切换城市][登录][注册]
搜索风云榜 | 商机推荐 | 会员签到免费发布信息网址大全

2023年财会经济方向专著诚邀经济师_会计师评职称晋升合作出书

2022-12-29 9:50:01 浏览:8次

2023年领航出书网财会经济方向著作急招主编、副主编,快速出书

《经济管理***探索》 专著 正规出版社出版 急招主编、副主编 快速出书

《数字化***财务管理与审计报告》 专著 正规出版社出版 急招主编、副主编 快速出书

《现代化财务***财政管理实务》专著 正规出版社出版 急招主编、副主编 快速出书

《新时代财务***管理研究》专著 正规出版社出版 急招主编、副主编 快速出书

领航出书网业务范围

征集各方向自费出书业务范围包括:职称出书,个人出书,老人出书,企业出书,教育培训出书......

年征集各方向评职人员自费出书范围涵盖:农林园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临床外科,机械机电,教育教学,档案管理……

各种工程师职称、教师职称、医生护士职称评定条件、杂志版面费及时间咨询。

各种评职称需要的科技成果挂名。

各类评职称需要的图书著作挂名。

各种评职称需要的专利申请代理。

各类评职称需要的教研课题办理。

领航出书网图书出版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张编辑

『邮箱』:l h c h u s h u @ 1 6 3 . com

『工作Q Q』:2 0 4 5 9 3 2 8 5 8

『咨询电话』:1 8 0 3 7 1 8 1 4 5 0 / 0 3 7 1 - 5 3 6 2 1 4 2 0

『微信』:l h c h u s h u w a n g

领航出书网出书小知识——对于出版行业来说,有哪些管理条例来出版行业的正规性、可靠性?——《出版管理条例》

四章 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和发行

  三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三十二条 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与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签订合同。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得擅自印刷、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三十三条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承接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但是,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

  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的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委托人应当持有著作权人授权书,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三十四条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承接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三十五条 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经县级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从事出版物lian锁jing营业务的单位,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经其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省或者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应当经其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三十六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验证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十七条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十八条 出版单位可以发行本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不得发行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三十九条 国家允许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十条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不得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版物:

  (一)含有本条例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

  (二)非法进口的;

  (三)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

(四)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

  (五)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

  (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2023年财会经济方向专著诚邀经济师_会计师评职称晋升合作出书”该信息由会员自行发布。采用请谨慎,不贪小便宜,以防上当!
© 版权所有 娃酷网 手机版 粤ICP备191255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