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哈马商标概况
巴哈马商标法最早颁布于1906年,先后于1959年、1960年两次进行修改,并于1965年颁布了工业产权法规,1967年6月1日正式生效至今。
巴哈马商标权的获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及彩色商标均可在巴哈马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仅限于具体的商品或商品类别。
每个类别需提交一份商标申请。
巴哈马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巴哈马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fuyin件加盖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shenfen证明文件1份;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且需要公证及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