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组支付工具形成了一种独立的货币。
这些支付工具用同一种账户单位计价;(数字货币代理v:zhf9546)
这种货币的每种支付工具可以互相兑换。
从独立货币的定义可知,货币工具通过它们的账户单位而非交换媒介或价值存储属性连接到一种货币。
因此用同一种官方货币计价的现金、储备金和银行存款是属于同一种货币,虽然它们有非常不同的技术特性。
如果一种支付工具不属于某种已有的货币,则它是一种独立的货币。
根据这种定义,类似港币的货币局制度是一种独立于美元的货币,因为它以自己的账户单位计价并且香港金管局维持的(美元)挂钩并非一种法律约束。
以美元计价的银行存款不是独立货币因为其兑换是法律强制性安排。
换句话讲,区分独立货币的一个要素是发行人的承诺级别。
以某种现有货币计价的独立货币的发行方最终保留了可以打破它过去做出的任何兑换承诺的可选项。
一种非独立货币的支付工具,如果其发行方打破承诺将面临某种法律后果。
从欧洲汇率机制(European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ERM)到欧元到过渡可以说明几种独立货币如何合并成一种。
在过渡期间,相关国家可以决定摆脱ERM而不会丧失他们发行货币的能力。
待欧元引入后,相关国家确实丧失了发行货币的能力,多种货币不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