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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律师|员工试用期受伤能否要求工伤赔偿

2018-6-7 17:36:28 浏览:24次

网友咨询:你好,我朋友在一家工厂上班时被机器夹伤,但他才在这家工厂工作了五天,属于试用期,没有购买社保,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怎么赔偿?

深圳立帮劳动律师解答:

你好,员工试用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由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由于你朋友所在工厂没有购买社保,工伤赔偿由该工厂承担,它可能不会给你朋友申报工伤,建议你朋友委托律师处理,自行申报工伤,向用工单位主张工伤赔偿。

  

深圳立帮律师团由广东鹏城阳光律师事务所多名执业律师组成,擅长办理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等案件。
通过团队分工协作,我们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热线:杨律师,18018787110

广东鹏城阳光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卓越城一期一栋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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