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申请人由于某些原因需将正在注册的商标撤回,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注册申请。
但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时需注意以下两点:
一、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无须再缴纳费用,但申请注册商标已缴纳的费用商标局不予退回。
二、申请人申请商标已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该办理注销商标手续。
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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