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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更方便 7月1日起,车坛将发生大地震

2017-4-25 11:05:48 浏览:111次

2017年4月5日,商务部部长钟山签署2017年第1号令: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也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的“基本法”!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这汽车新政的颁布及实施,将与大家息息相关,并有可能引发汽车流通行业的大地震。
具体将怎么样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呢?其实,就是让消费者买车越来越方便,厂商卖车也更加简单。
下面就给大家一一道来。

买车更便利!不局限于4S店

   以往汽车销售都是实行4S店单一品牌销售的模式。
而你这次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将改变这一局面。
将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的汽车流通形式。
也就是,以往只能在4S店买车的局面将打破,未来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扇等提供多种渠道供消费者选择。

   类似于国美大卖场,网上商城都将可以实现汽车的销售,消费者选择更便利,汽车市场流通价值也将更加凸显。

售后服务更有保障

   很多地方同一车型销售价格优惠情况不一,但是以前苦于售后的烦恼,一般都是选在当地4S店里购买。
而此次新政策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作为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明确要求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也就是售后服务更有保障。

   同时,在销售行为规范部分,明确了经销商、售后服务商明示销售价格、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内容。
直白来讲,4S店售后想乱黑的现象将大幅减少,消费者可以选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

汽车交易更透明

   目前存在一些4S店售车过程中,加价强制选装,搭售汽车装饰等行为。
新《管理办法》实施后,着力引导规范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的交易行为,促进公平公正交易,充分发挥零供双方积极性,对零供双方的行为都进行了明确规范。
比如,禁止供应商实施单方确定销售目标、搭售商品、限制多品牌经营及转售等行为,也禁止经销商冒用供应商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整体而言,新《管理办法》的颁布,汽车市场的竞争大门进一步开放,市场的导向作用更明显。
同时对于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成本,激活市场活力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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