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敏 律师
电话:020-13418162954
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590
执业机构: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全层
一、法律法规
为了和国际接轨,我国的《刑诉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利聘请律师。
律师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分析:
1、会见时,只了解罪名及简要案情,这个,家属大概都知道了吧。
即便不知,刑拘后24小时内,还要发出家属通知书,告知涉嫌罪名及羁押地点。
2、提供法律咨询。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具体请直接联系张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