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自然资源部 8 号令,现行,仅分甲、乙级)基础要求
发证机关:**企业注册地省级自然资源厅**;证书有效期 5 年
✅ 通用基础条件(甲乙级都必须满足)
1. **主体资格**:必须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人员基础**
- 专业范围: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工程地质、岩土、地质工程、防灾减灾等)
- 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
- 退休人员占比上限:**不低于本等级最低人数的 10% 以内
- 人员要求:提供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社保、职称、学历
3. **设备条件**:自有配套设备,至少包含: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所有权证明)
4. **管理体系**: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体系证书或成套管理制度文件)
乙级(新办首选,无业绩要求)
- 专业技术人员≥20 人,其中**高级职称≥5 人**
- 无业绩门槛;可承接**二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项目(500 万以下)
具体详解可以搜索联系河南宽信张老师;138电3806话9278(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