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装修试 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发改委30号令,2025‑07‑01实施)
>同一企业同时申报**承装+承修+承试多个类别**:技术负责人经历要分别匹配对应类别;可以是同一个人,但简历要同时体现安装、维修、试验管理经历。
|等级|职称要求|工作管理经历要求|
|---|---|---|
|一级|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对应类别(装/修/试)电力设施管理经历|
|二级|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对应类别电力设施管理经历|
|三级(新办常用)|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对应类别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管理经历|
## 强制通用硬性规则(华中监管局执行口径)
1. **劳动关系+社保**: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企业缴纳社保,**不得在外单位兼职任职**。
2. **岗位兼任**:技术负责人**可以由本单位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必须专人专岗,不能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3. **专业范围(电力相关专业)**: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继电保护、输电线路、机电等;计算机、热能动力、仪器仪表一般不认可。
4. **工作经历是管理经历**:不是单纯一线干活,要体现**技术管理岗位**(项目技术主管、技术负责人、总工等),简历需要写清项目、岗位、时间。
5. **告知承诺制情形**:申报系统不上传简历、职称、社保;**企业自行留存全套原件,发证后6个月事中核查必须核验,条件不达标直接撤销许可证+失信记录**。
## 常见踩坑点
1. 职称是其他行业(机械、化工),不属于电力相关专业,不予认可。
2. 只有一线作业工龄,没有**管理岗位经历**,年限不算。
3. 同时在别的单位缴纳社保,核查直接判定无效。
4. 同时申报承装、承试,人员简历只写安装经历,缺少试验管理经历,核查不通过。
>补充:安全负责人,同样对应等级职称+同等年限管理经历,**必须单独1个人,不能和技术负责人是同一人**,要有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相关材料备查。
如果你需要,我把**三级全套人员条件(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技能高压电工数量)一次性整理完整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