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申请测绘资质所用的自有设备必须完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备案。
这是2025年起全国普遍执行的硬性要求,未备案设备将不被认可,直接影响资质审批结果。
一、是否必须备案?
✅ 必须备案,依据如下:
- 自然资源部《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及后续配套文件明确:
> “用于资质申报的测绘仪器设备,须在‘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服务平台’完成设备信息登记与备案。
”
- 2025–2026年多地(如辽宁、江苏、广东)在资质审查中直接核验平台备案截图,无备案视为“设备无效”。
📌 特别注意:
- 仅限用于资质申报的关键设备(如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无人机等)需备案;
- 办公电脑、绘图仪等辅助设备一般无需备案,但建议保留发票和清单备查。
二、备案操作流程(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服务平台”为例)
第一步:登录平台
- 网址:https://zzch.mnr.gov.cn(自然资源部“测绘资质管理系统”)
- 使用企业法人账号或测绘资质申报账号登录(需已完成单位注册)
第二步:进入设备备案模块
- 路径:【业务办理】→【设备管理】→【新增设备备案】
第三步:填写设备信息
需逐项录入以下内容(与发票、检定证书一致):
项目 填写说明
设备名称 如“GNSS接收机”、“全站仪”
型号 如“Leica GS18T”、“Trimble S9 HP”
出厂编号 / 序列号 必须与发票、机身标签一致
购置日期 & 发票号 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检定证书编号 & 有效期 上传有效期内的法定检定证书
所有权归属 选择“本单位自有”
是否用于资质申报 勾选“是”
第四步:上传附件
- 设备购置发票(清晰完整,含税号、金额、设备信息)
- 法定计量检定证书(由省级以上计量院或授权机构出具)
- 设备照片(可选,但建议提供)
第五步:提交审核
- 提交后,系统自动进入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流程;
- 审核周期通常为3–7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后,可在平台【设备台账】中查看备案状态,并下载/截图备案凭证。
✅ 备案成功标志:设备状态显示为“已备案”,并生成唯一备案编号。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设备是2023年购买的,现在才备案可以吗?
可以。
只要设备仍为企业自有、检定有效,即可补录备案。
但资质申报时必须已完成备案。
Q2:多台同型号设备如何备案?
需逐台备案,每台设备序列号不同,必须分别录入并上传对应发票(或同一发票中注明多台序列号)。
Q3:租赁设备能备案吗?
❌ 不能。
2025年起明确规定:资质申报设备必须为“自有”,租赁设备即使备案也不予认可(参考2026年1月南京顺企网政策解读)。
Q4:备案后设备信息能修改吗?
可申请变更(如检定证书更新),但所有权、型号、序列号不可更改。
若设备报废,需做“注销备案”操作。
四、重要提醒
- 备案 ≠ 登记入库:仅完成平台备案即可,无需额外向地方测绘院报备(除非地方另有要求);
- 截图保存:资质申报时需上传平台备案成功的完整截图(含设备信息、备案编号、单位名称);
- 动态维护:企业应定期更新设备检定状态,避免因证书过期导致备案失效。
如您尚未注册平台账号,建议立即联系所在地市级自然资源局获取注册指导。
也可访问平台首页点击“操作指南”下载《设备备案用户手册》。
详情请联系河南宽信丁老师186--0385--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