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升级的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具体如下:
1. **中标通知书**:由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需明确项目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等关键信息,并加盖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以证明企业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获得项目。
2. **工程合同**:合同内容应详细规范,涵盖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双方权利义务等。
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签订日期应在业绩发生时间段内,若合同已备案,可提供备案合同。
3. **竣工验收文件**:通常为竣工验收报告,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签署,确认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
报告应包含工程概况、验收内容、验收结论等,同时加盖各参与单位公章。
4. **工程结算单**:用于体现工程的实际结算金额,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可作为业绩规模的重要证明材料之一。
5. **图纸**: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如消防设施的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等,用以证明工程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关键内容,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
6. **工程款发票**:提供项目工程时间段内一定比例(如有的要求30以上)的工程款发票,可证明项目的实际资金往来情况,进一步佐证业绩的真实性。
7. **施工照片**:可提供项目施工现场的照片,包括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照片,以直观展示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施工情况,但并非所有地区都有此要求,具体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规定准备。
8. **安全文明施工证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证明,以证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和文明管理相关要求,可由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