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总承包二级资质升级成功后,企业可承揽一定规模的矿山开采、洗选等工程,也可承担矿山设备安装、环保治理等相关工程。
具体如下:
1. 12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 12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15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项目)或36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 70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 24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 合同额不超过2亿元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或者经批准的合同额不超过4亿元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
此外,还可承担矿山设备安装、矿山环保治理、矿山建筑工程、矿山综合利用等相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