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请中,对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如下:
- **业绩数量**:技术负责人需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 **业绩类别范围**:可认定的业绩包括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工程(如火电、风电、光伏等);220千伏及以上送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新能源配套工程(如光伏电站升压站、风电场送出线路)。
-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
- **任职角色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领导职务,并提供任职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或业绩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 **业绩真实性核查**:业绩年限不限制申报业绩的完成时间,但需为近10年内项目;若技术负责人同时担任企业注册建造师,其业绩可同时用于资质申报和建造师注册;禁止造假,伪造业绩将导致资质申请被驳回,且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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