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酷网 |[切换城市][登录][注册]
搜索风云榜 | 商机推荐 | 会员签到免费发布信息网址大全

佛山南海区医疗事故调解咨询医疗律师去医调委调解可以委托律师一起吗?

2024-4-26 14:09:08 浏览:1次

佛山南海区医疗事故调解咨询医疗律师去医调委调解可以委托律师一起吗?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号码:1838479509。

知识分享

医调委的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佛山梁慧律师解答:医调委的调解协议有效但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调解协议是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属于当事人的权利处分行为,尽管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合同,但本质上属于一种契约,与法院达成的调解存在差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制定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相比之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可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医患双方可以一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律师介绍

梁慧律师,毕业于全国重点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获得生物医学工程和法学双学位,有医学教育背景及医疗行业从业经历,擅长人身伤害赔偿诉讼代理,同时具备专利代理师资质。
多年来,办理大量人身侵权案件,例如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意外险保险理赔纠纷,提供劳务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提供劳务受损责任纠纷,工伤赔偿纠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赔偿纠纷,刑事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等各类人身损害案件。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中盛大厦20层(千灯湖地铁站、雷岗地铁站)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号码:1838479509。

“佛山南海区医疗事故调解咨询医疗律师去医调委调解可以委托律师一起吗?”该信息由会员自行发布。采用请谨慎,不贪小便宜,以防上当!
© 版权所有 娃酷网 手机版 粤ICP备1912554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