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普通话是我国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和联系的纽带。
随着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对普通话的客观要求日益迫切,人员和商品的大流动伴随着语言和信息交流,普通话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越来越多的团队和个人希望掌握标准,流利的普通话。
普通话等级证书也越来越多的被相关社会工作单位作为入职与评估的必备条件和证书之一。
例如国家对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公务员等行业人员的语言素质要求已经实行了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才可以持证上岗的制度。
招生对象:
1、国家文件规定普通话测试人员。
2、需要提高普通话等级标准的老师及行政人员。
3、需要纠正方言难点音的人员。
4、对普通话有兴趣人员。
培训目的:
1、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2、纠正方言难点音提高普通话水平。
3、纠正方言语音语调、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