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设有或者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勇于接收、显示、处理或者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是社会单位的“消防大脑”,其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且熟练掌握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及应急处置程序,方可在控制室值班执勤。
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如果漠视法律规定,安排未经系统培训、取得资格且完全不懂操作,或者“一知半解”的人员作为值班操作人员,冒险作业,一旦发生火灾,值班人员对系统运行情况完全不熟,根本无法发挥消防控制室应有的作用。
因此,《消防法》第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单位负责人这种指使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培训项目简介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同时,具备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岗位、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的上岗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与鉴定必须分离的原则要求,培训结业后颁发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培训结业证(作为培训依据),并负责组织持此证书的人员在北京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工作,从事物业监控值机工作,从事大厦工程管理人员,从事楼宇检修安全人员,各企事业单位消防负责人,均可报名。
(年龄为18-60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三、培训内容
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采用中国消防协会统一编写教学讲义、习题集)。
报名咨询 李依橦老师 15001185457(可加微信)